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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被吊销期间还肇事逃逸 成都一女司机或面临二十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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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的嫁依 发表于 2019-7-6 11: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国的嫁依
2019-7-6 11:28:15 788 0 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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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弃车逃逸后独自走在马路上

5月5日凌晨3点过,成都武侯区成双大道北段“华兴路口地铁站”施工路段处,一辆川A号牌的小型轿车与道路中心隔离栏发生碰撞,致车辆仰翻。事发后,司机为逃避法律责任,竟选择弃车逃逸。
  今日,成都交警一分局通报了一起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并肇事逃逸的案情。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驾驶人张某某将面临二十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原来,当事人张某某于2016年7月15日,在成都市火车南站西路与景明路交叉路口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已被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行政处罚。
  今年5月5日凌晨,张某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期间,依然铤而走险开车上路。凌晨3点08分,张某某驾驶的机动车与道路中心隔离栏相撞后,发生了车辆仰翻,车辆及隔离栏受损,所幸无人受伤。事发后,张某某弃车逃离现场。
  6月13日,张某某到交警一分局投案自首。成都交警一分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当事人张某某实施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拟给予张某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张某某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拟给予张某某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后,张某某或将面临二十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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