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一男子在微信群下载暴恐音频,被拘留10天!
近日,南丰县公安局紫霄派出所拘留一名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违法人员。
“净网2019”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南丰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加强了对网上有害信息的巡察力度。近日,警方在一百度网盘上发现一段暴恐音视频,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持有该视频的网民为南丰县紫霄镇的居民管某。
经传唤讯问得知:今年6月份,南丰紫霄镇的管某在某微信群中下载并保存了一段暴恐音视频。管某又将收藏的暴恐音视频中上传至百度网盘上。管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规定,南丰县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