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及复学复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现就做好高校非毕业年级、小学及幼儿园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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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时间
有关要求
(一)切实遵照“科学精准研判、超前谋划准备、审慎稳妥推进”的原则,做好“一校一策” “一地一策” “错时错峰” 开学工作。
(二)按照“开学前”、“开学时”、“开学后”三个时间点,逐项做好各项工作,要统筹做好一个地区、一所学校的错峰、错时工作,避免车流、人流过于密集,确保平安开学、顺利开学。要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全面疫情防控消杀,确保消杀到位,确保安全保障。
(三)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363号)要求,中小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配戴口罩。婴幼儿因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配戴口罩。中小学生在校园外以及学校的其他工作人员在校内校外按照科学戴口罩指引执行。因大学生来源较为复杂,大学生目前还须按照大专院校防控技术指南和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要求,近距离接触和密闭场所要戴口罩。市(州)政府和高等学校,应为返校师生提供必要的口罩保障。
(四)各地各校要按照“校园管控要严于对社会管控”的要求,认真总结此前复学复课中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方案,落实省教育厅印发的《贵州省职业院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和贵州省普通高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对照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技术指南》《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消毒技术指南》《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口罩使用技术指南》等3项省级地方标准,加强疫情防控管理。特别要加强“外防输入、内严管控”,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防境外输入最新要求,认真做好无症状感染者精准防控,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省教育厅将分学段制定印发做好开学的工作要求,指导各地各校做好学校开学中的疫情防控、心理疏导、开学第一课、教育教学等工作。
(五)凡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段复学复课的,要向省教育厅写出报告说明原因。
来源:贵州教育发布
省教育厅今天发文明确
5月14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小学开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
● 在全面客观分析评估“空中黔课”学生收视情况基础上,根据不同学校、不同班级、不同学科合理制定教学计划,本学期未完成的教学任务可顺延到2020年秋季学期进行。
● 不得以县为单位统一明确教学进度,不得采取抢时间、抢进度的“报复式”教学方式,不得对疫情期间作业完成情况进行统一检查。不得在复学后第一周开展新课程内容教学,不得以县级、校级、年级等方式组织统一考试,初中学校不得以考试、面谈等方式招收小学毕业生。
● 各学校对六年级学生可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毕业考评,不以分数呈现,以等第方式对学生进行评价。小学暑假放假时间按照原校历明确的7月1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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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评估确定开学时间
因地制宜细化防控措施
统筹综合制定教学计划
精准施策健全关爱体系
来源:动静贵州综合贵州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