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主动报告境外来渝人员
信息的通告
各乡镇(办)、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三、对境外来渝人员全部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在隔离期间进行二次核酸检测,14天后检测阴性者解除隔离,纳入常住居民管理。
四、我区境外来渝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地点确定为市委党校宾馆,有关费用由被隔离人员和渝水区政府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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