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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深圳唯冠仍是iPad商标合法注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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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0790 发表于 2012-4-25 08: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zhong0790
2012-4-25 08:44:11 1303 0 看全部
  新京报讯 (记者刘夏 郭少峰)昨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称,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这让唯冠与苹果公司的iPad商标纠纷案再度成为关注焦点。
  工商接到投诉仍在调查取证
  在国务院新闻办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付双建对苹果公司与唯冠的iPad商标纠纷案进行了回应。他表示,“根据中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
  2010年,苹果公司在深圳起诉唯冠,要求确认其为iPad大陆商标专用权人。2011年底,一审判决苹果败诉。今年2月29日,该案在广东高院开庭二审,至今未宣判。
  其间,唯冠先后在深圳、惠州起诉苹果两家经销商,惠州法院已经做出裁决,苹果当地经销商败诉。今年2月6日,唯冠又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苹果停止对于“iPad”商标的继续使用、禁止销售“iPad”。但上海法院拒绝了唯冠的这一要求。
  付双建昨日说,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ipad商标转让合同纠纷争议案件目前正在司法诉讼程序中。由于这个案件的影响大,且法院的终审判决直接影响ipad商标的权利归属,工商部门将慎重稳妥处理此案。一些地方工商局接到深圳唯冠的投诉依法进行了立案,现在仍处在调查取证阶段。在法院终审判决后,工商部门将对此案依法处理。
  唯冠律师称法院正组织调解
  对于付双建的上述公开表态,唯冠方面代理律师马东晓对记者称,“这其实一直都是我们的态度,只不过这次从领导口中说出来了。”
  唯冠方面另一位代理律师谢湘辉对外表示,“由于苹果公司和深圳唯冠都表示同意调解解决,二审法院依法正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目前就和解金额进行协商,尚有较大差距,调解没有时间限制。”
  昨日,本报记者致电苹果公司方面,截至发稿未能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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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版权局:苹果应重视作家维权
  新京报讯 (记者郭少峰)昨天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希望苹果公司重视并积极回应中国作家等维权诉求。
  阎晓宏表示,最近一些权利人,主要是一些著名的作家和一些著名的出版单位,反映苹果商店出售的一些由作品编辑成应用程序的软件中有一些未经授权的作品,“经初步调查,反映的情况是属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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